律師揭京城最大假按揭騙貸內(nèi)幕 三步拿下6.4億
昨天,轟動京城的森豪公寓7.5億元假按揭騙貸案一審落判。市二中院以信用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判處森豪公寓老板鄒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5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別以合同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判處4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前,市二中院對該案中失職的三名銀行工作人員及兩名律師進行宣判。這場由開發(fā)商、銀行、律師、虛假購房人四方合謀構成的北京最大假按揭騙貸案,最終以前三個關鍵角色獲刑而收場。 -聽到被判兩個無期 主犯鄒慶面如土色 昨天下午,在市二中院刑事審判庭,隨著審判長方炯一聲法槌,歷經(jīng)4年多的森豪公寓騙貸案終于迎來一審宣判。在法警押解下,森豪公寓的開發(fā)商、北京華運達房產(chǎn)公司法定代表人鄒慶首先步入法庭,其雙眉緊蹙,顯得非常沉重。另外5名被告人緊隨其后步入法庭被告席。 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鄒慶等人共實施3起合同詐騙,分別從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展覽路支行、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騙取三筆房屋貸款,數(shù)額高達15.5億余元。其中一筆8億余元,被騙銀行是北京銀行。這筆貸款是鄒慶等人采取以開發(fā)森豪公寓項目、太利花園項目、北京青年宮項目需要大量資金為名,采取關聯(lián)公司相互擔保以及用后貸還前貸的方式,從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展覽路支行騙得。 另兩筆為7.5億余元,被騙銀行均是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鄒慶等人虛構該公司開發(fā)的森豪公寓、華慶公寓商品房銷售事實,采取與購房人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為購房人偽造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等貸款材料,并以購房人名義與中行北京分行簽訂個人按揭貸款合同申請按揭貸款的手段,先后兩次騙取中行北京分行6.44億元、1.07億元。 此外,法院還查明,鄒慶等人還實施4起信用證詐騙,先后騙取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6600余萬元。 最終,法院以信用證詐騙罪,判處鄒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鄒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法院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鄒慶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判決結果剛落,法警立即上前給鄒慶戴上手銬,只見鄒慶身體晃了晃,面如土色,顯得有些麻木,隨后被帶出法庭。 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還顯示鄒慶的斑斑劣跡,此案是他第四次"進宮"。1982年因打架被處以勞動教養(yǎng)兩年;1988年因賭博被處以勞動教養(yǎng)一年。2002年因涉嫌犯信用證詐騙罪被羈押;2005年因涉嫌犯貸款詐騙罪被羈押至今。 -律師揭開騙貸內(nèi)幕 三個步驟拿下6.4個億 在15.5億的詐騙大案中,鄒慶等人虛構森豪公寓、華慶公寓銷售事實,騙取銀行貸款的事實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鄒慶等人究竟采取什么手段,通過什么途徑騙取如此巨額貸款? "無非就是開發(fā)商、銀行、律師、虛假購房人四方串通合謀!"此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辯護律師一語道破天機。這種"空手道"的操作手法,曾廣泛地運用在房地產(chǎn)圈:開發(fā)商先人為抬高房價,然后以本單位職工及其他關系人冒充客戶作為購房人,通過虛假銷售方式,套取銀行高額貸款。開發(fā)商以虛高的房價為按揭的基準比例,把高于實際房價的現(xiàn)金套入自己囊中,銀行就此被套進房地產(chǎn)業(yè)。 這名律師說,一般個人住房貸款申請,需要從律師到銀行數(shù)道內(nèi)審程序,包括律師核對貸款人資信,銀行信貸員審核、主管科長、零售業(yè)務處長審核四個階段。這名律師說,只要有一項真正的審核,騙貸或許就不會發(fā)生。 所以說,鄒慶等人騙貸的套路也非常簡單。第一步,華運達公司虛構了并不存在的購房者,制造虛假銷售事實。從購房者的身份、銷售合同,到首付款證明和收入證明,全部有假。如果按每個人平均貸款200多萬元計算,要騙貸6.4億元,也需要借用近300個身份證,偽造300多份合同及相關資料。 第二步,兩家律師事務所出具了嚴重失實的法律意見書,證明貸款申請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后一步,握有實權的銀行"內(nèi)鬼"徐維聯(lián)在內(nèi)部作呼應,貸款審批毫無障礙,騙貸得以順利實施。 據(jù)介紹,森豪公寓項目幾經(jīng)轉(zhuǎn)手,最后落到由鄒慶控制的北京華運達公司手中。1998年,森豪公寓項目結構封頂。但隨后建筑施工方全部撤離工地,原因就是鄒慶的華運達公司沒有如約支付費用。2000年底,憑借與銀行積累的良好關系,鄒慶設計了驚心動魄的跳躍。停工兩年的森豪公寓突然對外高調(diào)開盤,并一下創(chuàng)出當時的銷售紀錄,住宅和商用部分房價分別達到2500美元/平方米和3500美元/平方米。很快,森豪公寓宣布銷售一空。 但銷售一空的真相卻是,鄒慶通過一系列運作,調(diào)動200多人進行虛假購房,共計從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獲取6.45億元按揭貸款。 -200余虛假購房人未被訴 屠洪剛名列其中 森豪案中公訴機構在起訴前三個主要責任者的同時,對虛假購房人網(wǎng)開一面。因為購房者無論是出于故意或無奈,事實上都成為騙貸的關鍵一環(huán)。 "所有簽訂的購買合同,一共是199份,賣出的房屋是250套,沒有一例購房是真實的。"市二分檢的公訴人說。對于為何沒有追究購房人的刑責,公訴人解釋:"這是公司犯罪的特點,應追究主要責任者的法律責任。虛假購房人或法律意識淡薄,或迫于公司壓力才充當虛假購房人,因此不予起訴。" 參與假購房的劉女士昨天告訴記者,當時公司以資金困難為由,說需借用員工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同時,公司還要求每個員工找5個親戚朋友充當買房人,并許諾給找來的人2000元好處費。在簽字的時候,她被告知"別多問"。因擔心不簽就會丟工作,幾乎所有的員工都簽了字。簽字后,公司發(fā)給每個購房人一張紙條,上面寫有虛構購房人的基本情況。劉女士說,她雖然在合同上寫著是月薪2萬元,真實收入?yún)s不到2000元,根本買不起房子。 在昨天的判決書中還顯示,歌星屠洪剛也是這起案件的虛假購房人,其是鄒慶等人的有罪證人。屠洪剛出證承認介紹過8個買房人,但否認自己得到任何好處,但由屠洪剛介紹購房的8個證人說,屠洪剛給了他們2000元的好處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