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國有決定了房地產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產物
全國工商聯(lián)在全國政協(xié)會上遞交了一份名為《我國房價為何居高不下》的大會發(fā)言,言之鑿鑿地指出房地產企業(yè)的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總稅收)所占比例為49.42%,將房價高企的矛頭直接指向了政府。 對于房地產業(yè)的利潤到底有多大,房價虛高的根源到底是什么,說法莫衷一是。公眾一提要降房價,房地產商就說應該降低地價和稅費,但政府又向來不肯承認房地產稅費是推高房價的“黑手”。房價如霧里看花,讓人不明就里,調控房價又從何談起? 要真正揭穿房價的真實面目,就必須將房價真實的價格構成放到陽光下曬一曬,讓人們看一看虛高的原因到底是政府稅費過重,還是開發(fā)商追逐暴利,如此一來,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將房價的真實構成公之于眾,也是調控房價的重要基礎。 同時,我們更應該注意到,在人多地少這一基本國情和土地國有這一基本前提下,地方政府對于房地產用地投放具有絕對的支配權力,這也就決定了地方政府完全可能操控地價的高低。土地國有這一基本政策,決定了我國的房地產未必是真正的市場經濟的產物,而是具有強烈的公共產品屬性。作為“支柱”產業(yè)的房地產業(yè),也不能被簡單地理解為經濟“支柱”,更不能將其視為地方財政的“提款機”,地方政府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房地產業(yè)的公共產品屬性,把房地產業(yè)上升到事關國民生存權的“支柱”地位來對待。因此,公眾不僅有權了解房價的真實構成,甚至還應該采取價格聽證的方式來決定房價高低,至少應該對土地拍賣價格和相關稅費進行聽證。 當前,房價漲跌如霧里看花,房地產調控之爭紛紛擾擾,房地產商訴說調控之苦,百姓高喊房價要降,地方政府卻正忙于“救”房市,此時此刻,公眾對于公布房價真實構成的要求更為迫切,希望相關各方對于這一合理要求給予積極回應。 |